问:我很小的时候,父亲曾在外与其他女子生了一个女孩,因当时家里经济条件不宽裕,就将该孩子送往外地给人抚养。现我父亲已去世多年,母亲也在最近病逝。请问:我的这位同父异母的妹妹能否来继承我母亲的遗产?
答: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亲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有四种类型:1、婚生子女;2、非婚生子女;3、养子女;4、继子女。在这四种类型中,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因与父母之间存在血缘关系而与父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养子女因收养关系的存在而与养父母之间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在收养关系成立的同时,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消除;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因是否具有扶养关系而不同,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与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但继子女不论是否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都与生父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你这位同父异母的妹妹是你父亲的非婚生子女,与你母亲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不适用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同时,她与你母亲之间也不存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因此她与你母亲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另外,你的这位同父异母的妹妹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往外地给别人抚养,她与抚养她的家庭之间形成了收养关系,与你父亲之间因血缘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消除。所以,从你这位同父异母的妹妹被送给别人抚养时起,她与你的父亲和母亲之间就不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无权继承你父母的遗产。黄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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