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3004475885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开发评估
文章列表

简析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的资质

2017年12月18日  盐城房屋买卖纠纷律师   http://www.fwlsyc.com/
    依据《房地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房屋拆迁评估单位资质分为一、二、三级。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许可,并接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各类房地产估价业务;二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有效期三年。资质有效期届满,房地产估价机构需要继续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可以延续的,有效期延续30年。
     
 


文章来源: 盐城房屋买卖纠纷律师
律师: 田芳 [盐城]
江苏盐海中亚律师事务所
电话:1300447588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fwlsyc.com/art/view.asp?id=901366838424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二手房评估方法
  • 2.房地产评估所需的资料
  • 3.房地产评估工作可能出现的风险
  • 4.房地产评估的类型
  • 5.房地产评估的几种评估类型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004475885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盐城房屋买卖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004475885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