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3004475885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房产纠纷
文章列表

北京一农民收回14年前出售农村房屋

2017年7月23日  盐城房屋买卖纠纷律师   http://www.fwlsyc.com/
      北京一农民收回14年前出售农村房屋

  14年前,农民冯先生将房屋卖给城里人李先生。今年他起诉李先生要求还房,获法院支持,房屋买卖合同被判无效。认为冯先生“言而无信”,李先生起诉冯先生,要求补偿。近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冯先生补偿97.8万余元。据悉,该数额是北京市法院系统此类案件判决补偿最高的。
房屋买卖合同被判无效
1995年,冯先生收取5万元,将自家房屋卖给楼梓庄教师李先生。李家9口人在此生活了14年。
2007年,冯先生要求收回房屋,理由是农村宅基地和房屋不允许买卖,要求法院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今年9月,北京二中院终审判决解除14年前的买卖合同,判决冯先生补偿李先生15万元。
判决后,李先生不服,将冯先生起诉,要求获得150万元补偿金。他聘请了“宋庄画家村宅基地案”当事人李玉兰的代理人进行诉讼。
代理人当庭表示,虽然当初买卖合同不合法,但冯先生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法院应该通过判赔加以惩治。另外,李先生一家如果搬离现住所,必须另购新房,14年的房屋价格差额是李家所难以承受的。事实上,冯先生收回房屋,可获巨额拆迁补偿金,代理人认为这笔钱应该给李先生。
农民收房可获巨额拆迁款
冯先生认为,李先生应知道国家对宅基地的政策,造成的损失应自行承担,拆迁补偿款应该属于自己。
此案审理期间,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评估确定,李先生居住的房屋所占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值为139.75万元;而收回房屋后,冯先生将可获巨额拆迁款。法院判决冯先生补偿李先生97.825万元。
昨晚,冯先生在电话中表示不服,他表示要上诉。
■ 审理
房主胜诉仍受罚
“宋庄画家村案”后,从2007年开始,北京出现多起农民索要已售房案件。北京市高院出台规定,类似案例原则上判合同无效。但多数买房人主观过错小;卖房农民,明知宅基地住房不许卖却卖给城市居民,有主要过错。此外,农民受拆迁或房屋升值驱动要收回住房,所以在判决双方合同无效同时,法院原则上要求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按卖房人得三成,买房人得七成分配。实际上是对卖房人过错的惩罚。

文章来源: 盐城房屋买卖纠纷律师
律师: 田芳 [盐城]
江苏盐海中亚律师事务所
电话:1300447588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fwlsyc.com/art/view.asp?id=888053473348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购房解决儿媳户口反成讼 证据规则确认房屋产权
  • 2.发生哪些情况,中止房屋拆迁裁决?
  • 3.购房为什么要公证?公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 4.给查封的房产颁证无效
  • 5.别墅被附近高尔夫球场骚扰索赔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004475885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盐城房屋买卖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004475885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